中经记者 苏浩 卢志坤 北京报道
近期,财政部公布对南新制药(688189.SH)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公司旗下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2023年12月通过冒名签收的出货单虚增营业收入2400多万元,并存在以虚假事项列支学术推广费3700万元的违规行为。
监管部门检查发现,南新制药子公司广州南新制药在2023年12月通过冒名签收的出货单确认2023年度营业收入2829.63万元、结转营业成本441.22万元。其中,编号80034413号、80034414号的出货单存在跨年度发货、确认营业收入药品批号与客户验收入库药品批号不一致等情况。
根据南新制药自身的会计政策和销售合同条款约定,广州南新制药最终被认定多计2023年度营业收入2453.97万元、营业成本383.9万元。
此外,财政部检查组还发现公司存在不同地区或相同地区不同时间点推广活动照片一致、登记参会人员姓名相同但签字笔迹差异较大等情况。经查,广州南新制药以虚假事项列支学术推广费高达3700万元。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财政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南新制药处以10万元的罚款。公司单位负责人张世喜也因对上述问题负有责任,被处以5万元罚款。
此前的2025年10月1日,南新制药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年报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此次立案调查的核心疑点指向财务数据真实性。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南新制药的财务问题并非首次出现。公开资料显示,自2023年起,南新制药在三年内已三次更正财务数据,涉及从2020年至2024年的多期报告。
最早的财务漏洞出现在2023年4月。当时南新制药披露,2021年1月至3月(2020年年报披露期间)发生销售退回6664.17万元(含税),该笔款项本应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调减2020年营业收入5897.50万元。但公司未按会计准则要求追溯调整,导致2020年至2021年年报在内的五份报告需要变更。湖南证监局当日便采取监管措施,对时任董事长杨文逊、总经理张世喜、财务总监李亮出具警示函,并将三人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业绩数据显示,从2021年到2024年,南新制药的营收分别为7.44亿元、6.99亿元、7.2亿元、2.63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62亿元、-0.79亿元、-0.11亿元、-3.57亿元。2025年上半年,南新制药的业绩情况依旧没有好转。期内,公司的营收为6184.63万元,同比下降71.28%;归母净利润、扣非净利润的亏损均超4000万元。
(编辑:曹学平 审核:童海华 校对:张国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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