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记者 陈家运 北京报道
10月10日,*ST元成(603388.SH)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涉年报虚假记载及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及5名责任人员拟合计被罚7945.46万元,实际控制人将被实施10年证券市场禁入。公司亦因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面临股票终止上市风险。
对于上述事宜,*ST元成相关人士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目前只是事先告知书阶段,罚款还没有执行。”并称,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
不过,对于市场担忧的“公司能否承担这笔罚款”问题,该人士未明确回应。*ST元成2025年半年报显示,截至上半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833.23万元。
财务造假
经监管部门查明,*ST元成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集中在两方面。
其一,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在时任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祝昌人的组织与指使下,公司通过虚增越龙山国际旅游度假区相关项目的劳务和机械成本、虚增对应项目产值等方式,累计虚增营业成本1.58亿元、营业收入2.09亿元、利润总额5046.02万元。其中,2020年虚增利润总额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36.6%。
此外,2022年9月,公司已收到淮安市淮阴区多个道路基础设施项目的结算审定单,但未及时根据审定结果调整财务记账,导致当年年报额外虚增营业收入1416.14万元、利润总额1345.33万元,后者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24.6%。
其二,*ST元成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当年,*ST元成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85亿元,相关发行文件中引用的越龙山项目2020年、2021年营业收入等财务数据均为虚假数据,导致发行文件存在重大虚假内容。
基于上述违法事实,浙江证监局作出拟处罚决定:对*ST元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745.46万元罚款;对核心责任人祝昌人给予警告,并处以2800万元罚款,同时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禁入期间不得从事任何证券业务或担任相关职务;对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周金海,时任副董事长、总经理姚丽花分别处以500万元罚款;对时任监事、越龙山项目负责人余建飞,时任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陈平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
*ST元成在公告中称,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情况,公司2020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将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5.1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9.5.2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业绩亏损
作为一家以生态景观、绿色环保、休闲旅游为核心业务的企业,*ST元成近年业绩持续低迷。
财报数据显示,2022年至2024年,*ST元成归母净利润分别亏损6547.83万元、1.62亿元和3.25亿元,三年累计亏损超5.5亿元,亏损幅度逐年扩大。
由于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扣非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2024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依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ST元成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对于2024年业绩亏损原因,*ST元成方面表示,营收下滑和市场竞争加剧导致新接项目毛利率下降,造成净利润下滑。
进入2025年,*ST元成依旧延续亏损态势。8月29日,*ST元成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显示,公司上半年归母净利润亏损规模扩大至1.27亿元,同比降幅达94.52%。
对于上述业绩表现,*ST元成在半年报中指出,一方面受市场竞争加剧影响,新接项目毛利率下降致净利润下降;另一方面,公司于2025年5月底转让硅密电子股权过程中产生了税金、会计费用、律师费用、赔偿款等转让损失;此外,对往来款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致半年度净利润减少。
(编辑:董曙光 审核:吴可仲 校对:颜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