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9月30日电 ST绝味30日盘后披露关于收到湖南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ST绝味2024年8月1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6月7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ST绝味于2025年9月19日收到湖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收到湖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湖南证监局表示,经查明,绝味食品(即“ST绝味”)存在违法事实。
2017年至2021年期间,绝味食品未确认加盟门店装修业务收入,导致年度报告少计营业收入,占对应年度公开披露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48%、3.79%、2.20%、2.39%、1.64%。公司2017年至2021年各年年度报告未如实披露营业收入。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合同、银行流水、询问笔录、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绝味食品的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所述违法行为。2005年《证券法》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戴文军时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知悉公司实际管理加盟门店装修业务,未对加盟门店装修业务进行规范管理,未将其纳入到上市公司经营、核算体系,并在2017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上签字,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彭才刚时任公司财务总监,安排财务部员工出借个人银行账户,未规范加盟门店装修业务的核算,并在2017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上签字,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彭刚毅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未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并在2017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上签字,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彭刚毅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未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并在2017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上签字,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湖南证监局决定:一、对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二、对戴文军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三、对彭才刚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四、对彭刚毅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直接汇交国库。
ST绝味表示,根据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情况,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但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规定的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ST绝味表示,将结合《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报表,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流程建设,提升内控合规。
近期,ST绝味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表示,公司将做好相关工作并在满足条件后争取尽快申请撤销风险警示。
公开资料显示,ST绝味主营卤制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形成了以综合信息系统及供应链整合体系为支持、以直营连锁为引导、以加盟连锁为主体的标准化门店运营管理体系。
2025年上半年,ST绝味营业收入28.2亿元,同比降15.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5亿元,同比降40.71%。对业绩波动,公司提到,报告期内销量下降。(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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