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公布一系列“罚单”,其中显示,深圳市巨源立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简称“巨源立德”)在执业过程中存在未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编造事由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等情况,涉及企业为目前正在冲刺深交所创业板IPO的深圳艾为电气技术有限公司(简称“艾为电气”)。
根据公开资料,艾为电气创立于2017年,主要产品为热管理高压控制器等新能源汽车高压核心部件,主要客户包括吉利、理想、奇瑞、广汽、长安、比亚迪等新能源汽车头部厂商。今年6月,艾为电气向深交所创业板递交了招股书,正式开始冲刺IPO。
南都·湾财社记者注意到,这家在新能源汽车的风口中快速成长的企业,除了此次财政部披露的财务数据等问题外,其实控人曾存在代持问题,并因此引发仲裁诉讼,代持人还曾拒绝就代持问题接受中介机构访谈。其股权沿革的混乱,引起外界担忧。
就相关问题,南都·湾财社记者致函艾为电气,但截至目前仍未获得回复。
财政部检查发现 艾为电气涉虚构多项财务数据
据财政部处罚决定书披露,财政部组织检查组于2023年对巨源立德执业质量等情况开展了检查。
检查发现,艾为电气2022年虚减货币资金1375.96万元,虚减比例为89%;虚减应收账款2024.70万元,虚减比例为25%;虚减存货3626.77万元,虚减比例为55%;虚减应付账款4749.76万元,虚减比例为66%;虚减其他应付款7609.93万元,虚减比例为83%;虚减应付股利虚减3800.00万元,虚减比例为100%;虚增未分配利润3336.32万元,虚增比例为111%;虚减盈余公积6041.04万元,虚减比例为100%;虚增2022年度研发费用586.13万元,虚增比例为33%。
财政部指出,巨源立德在艾为电气2022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未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中部分数据与已获取的审计证据存在明显矛盾或重大不一致,编造事由出具虚假审计报告。
财政部称,鉴于巨源立德存在减轻行政处罚的情节,财政部决定给予其暂停执行业务六个月的行政处罚。
根据艾为电气2025年6月披露的招股书,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1644.89万元,应收账款为7870.47万元,存货为6196.11万元,应付账款为7067.08万元,其他应付款为3974.73万元,应付股利为3800.0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3078.90万元,盈余公积为754.54万元,研发费用为1151.24万元。
据南都·湾财社记者粗略计算,招股书中上述数据大多可以和财政部所披露的情况基本吻合,但有个别数据或仍存较大出入。对于招股书中数据的真实性,记者向艾为电气致函询问,但截至目前仍未获得回复。
业绩连续增长 获得小米、蔚来投资
事实上,单从招股书中披露数据来看,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声势渐起,艾为电气近年来业绩数据均较为可观。
根据招股书,2022-2024年,艾为电气营收分别为2.15亿元、3.41亿元和4.42亿元,以此计算,其2023年、2024年的营收同比增长分别达到了58.21%和29.69%。
盈利上,2022-2024年,艾为电气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57亿元、0.86亿元和1.06亿元;2023年和2024年归母净利润的同比增长分别达到50.63%和22.46%。
艾为电气业绩成长性优秀,主要归功于其核心产品的热管理高压控制器收入的持续增长,在2022-2024年,热管理高压控制器收入分别达到了2.10亿元、3.37亿元、4.40亿元,在总营收中占比分别为99.00%、99.20%、99.86%。
根据招股书,2022年至2024年,新能源汽车热管理高压控制器产品销售单价分别为255.48元/套、246.33元/套、208.74元/套,呈现逐年下滑趋势,其中2024年和2023年销售单价分别下滑了15.26%和3.58%。
艾为电气解释称,新产品在批量生产后每年降价是汽车行业惯例,以及受新能源汽车价格竞争影响,整车向上游供应链传导了降价压力。
值得注意的是,或许是看中艾为电气在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生产上的实力,2024年10月,四家外部股东突击入股,其中就包括小米和蔚来两家新能源汽车领域的知名企业。
截至目前,小米旗下的北京小米智造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艾为电气7.3839%的股份,而蔚来投资则持有2.7322%的股份。
存在超3年的股权代持 股权沿革或存不清晰之处
尽管业报连年“见喜”,对艾为电气而言,其此前存在超3年的股权代持,这为其能否顺利冲刺IPO蒙上一层不确定性。
2017年10月,梁向辉和韩光共同设立艾为有限。梁向辉希望专注于产品、技术的研发,故与韩光基于合意委托其代为持股。韩光持有艾为有限100%的股权中,除其自身实际持股的5%外,另外95%的股权实质为其代梁向辉持有。
2017年12月,梁向辉向韩光支付了出资款285万元(对应艾为有限95%股权),梁向辉和韩光基于信任,未签订关于股权代持的书面协议。
因此,自艾为有限设立至股权代持解除期间,梁向辉均为艾为有限的实际控制人。
此后,为邀请曹伟华共同创业,梁向辉承诺若曹伟华加入艾为有限,则分给其艾为有限5%的股权。曹伟华加入艾为电气后,2018年7月,经梁向辉、韩光和曹伟华共同协商后,三人同意:
1. 韩光将其代梁向辉持有的艾为有限60%的股权通过股权转让还原给梁向辉;
2. 韩光将其代梁向辉持有的艾为有限15%的股权转让给曹伟华,进而由曹伟华替梁向辉代持15%的股权;
3. 韩光继续替梁向辉代持15%的股权。
直至2021年,在外部投资者要求下,艾为电气上述股权代持才解除。
招股书披露,由于艾为有限设立初期,梁向辉与韩光之间未签订委托代持协议,且韩光不愿意就此事项接受中介机构的访谈或出具其他说明文件,基于2018年7月30日代持股权还原所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书》中约定的仲裁管辖,梁向辉以韩光为被申请人向深圳国际仲裁院申请仲裁,请求确认在2017年10月31日至2018年7月30日期间,韩光持有的艾为有限95%的股权系代其持有。
该仲裁案件于2025年4月7日开庭审理,截至招股书签署日,该案件暂未作出裁决。
除了上述情形外,基于2021年1月5日代持股权还原所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书》中所涉法院管辖的约定,梁向辉以韩光、公司为被告向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2018年7月30日至2021年1月15日期间,韩光持有的艾为有限15%股权系代其持有。
该案件于2025年4月11日经法院受理,截至招股书签署日,该案件暂未开庭审理。
值得注意的是,股权沿革清晰不存在争议是监管层对拟IPO企业合规性的基本要求,艾为电气复杂的股权代持问题,令外界为其能否顺利上市感到担忧。对此,艾为电气称,公司股东当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关于当前股份权属的纠纷或潜在纠纷。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刘常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