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9月12日电 卓胜微12日盘后公告,公司股东无锡汇智联合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汇智投资”)于近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无锡汇智联合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简称“警示函”)。
江苏证监局表示,经查,2022年9月28日至2024年12月6日,汇智投资因主动减持及被动稀释,持有卓胜微股份变动比例达到1%,但未及时披露股份变动情况,迟至2025年8月8日才披露相关情况。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汇智投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江苏证监局表示,汇智投资应当引以为戒,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交易行为,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并在收到本措施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报送书面报告。
卓胜微表示,股东汇智投资本次未及时公告事项主要系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相应的规则条款理解不到位所致。在减持过程中,股东及时披露了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及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投资者可通过公开渠道及时了解股份变动的相关信息。除对具体规则条款的理解存在偏差外,股东不存在任何主观故意隐瞒或规避披露股份变动比例达到1%的情形。
卓胜微还表示,股东汇智投资对本次《警示函》涉及事项予以高度重视,对《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充分吸取教训,将严格遵照江苏证监局监管要求,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在规定期限内向江苏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另外,本次行政监管措施并非对上市公司主体作出,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资料显示,卓胜微主营射频集成电路领域的研究、开发、生产与销售,主要向市场提供射频开关、射频低噪声放大器、射频滤波器、射频功率放大器等射频前端分立器件及各类模组产品解决方案,同时公司还对外提供低功耗物联网处理器芯片。
2025年上半年,卓胜微营业收入17.04亿元,同比降25.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47亿元,同比降141.59%。
对业绩波动,该公司提到,受行业需求淡季的影响;以及去年下半年,产能爬坡初期产能利用率不足导致单片实际成本异常。该部分成本较高的晶圆经后道加工成产品,在报告期内销售给客户后,对公司的毛利率和盈利能力表现产生了较大扰动。同时,受到市场竞争与芯卓折旧金额增加的多重影响,公司毛利率下滑至28.75%。(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