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广东证监局披露了关于对粤开证券、杨灿熙、张钦洽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作为2021年度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项目的财务顾问,粤开证券在接受委托出具财务顾问专业意见过程中对标的公司收入与利润的异常情况关注不足,对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表审计意见和评估定价依据在引用前未履行必要的审慎核查程序。
杨灿熙、张钦洽作为项目主办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办法》第三十九条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粤开证券、杨灿熙、张钦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粤开证券对南都·湾财社记者表示,上述项目发生于2021年,现公司已完成整改;后续公司将持续加强内部管控力度、风险识别及全过程管理,勤勉尽责提升投行业务质量,做好资本市场“守门人”角色,防范业务风险。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黄顺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