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晚间,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宏昌科技,301008.SZ)公告,公司股东金华宏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华宏盛”,持有公司股份2,85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0%)、金华宏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华宏合”,持有公司股份2,18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8%)是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公司实际控制人陆宝宏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金华宏盛、金华宏合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其中,金华宏盛、金华宏合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29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金华宏盛、金华宏合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2,018,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6%),合计不超过3,31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