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7月23日电 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紫天”)23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收到深交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深交所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来源:*ST紫天公告
具体来看,深交所表示,2025年5月20日,*ST紫天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要求期限内完成整改,且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ST紫天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截至2025年7月19日,*ST紫天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ST紫天仍未披露经改正的财务会计报告,触及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0.4.18条第三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深交所拟决定终止*ST紫天股票上市交易。
*ST紫天对此表示,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7月21日起停牌。根据规定,公司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后,可以根据规定申请听证、提出陈述和申辩。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在陈述和申辩提交期限届满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作出独立的专业判断并形成审议意见;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在听证程序结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形成上述审议意见。深交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值得一提的是,*ST紫天还提到,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收到福建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已经福建证监局调查完毕,拟作出行政处罚。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2022年、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2022、2023年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24.99亿元,且占该2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63.53%。根据前述《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5.2条第(七)项规定的“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营业收入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50%”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资料显示,*ST紫天主营业务包括互联网广告业务、云服务业务和电商贸易业务。公司的主要产品为互联网广告业务和云服务业务,具体包括楼宇媒体广告和互联网广告等。
此前,*ST紫天公告称,因未聘请年审会计师,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