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晚间,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海通,601211.SH)公告,经会商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国结算、各签约存管银行及基金管理公司等相关单位的协同支持,国泰海通拟定于8月22日的日终清算后,于上述单位实施法人切换、客户及业务迁移合并,将原海通证券的客户及业务迁移合并入国泰海通。基于现行业务规则和制度,实施法人切换、客户及业务迁移合并过程中,公司主要业务与服务均可正常开展、不受影响,唯有部分跨期业务服务需提前了结或暂停,由此将短暂影响原海通证券客户于原海通证券系统平台(含以互联互通形式通过国泰海通各客户端接入原海通证券系统平台的情形)参与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