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7月15日电 西藏珠峰15日盘后公告,公司2025年7月15日收到控股股东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简称“塔城国际”)的通知,塔城国际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22025007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塔城国际立案。
西藏珠峰表示,本次立案调查事项系对公司控股股东塔城国际的调查,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业务活动无关,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近三年来,塔城国际因信披不准确等数次被监管机构处罚。
西藏珠峰2023年5月24日收到上交所通报批评:对公司、控股股东塔城国际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黄建荣、时任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胡晗东予以通报批评。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2024年2月29日收到上交所通报批评:对公司控股股东塔城国际予以通报批评。对于上述纪律处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2024年4月17日收到西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塔城国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开资料显示,西藏珠峰主要业务为有色金属矿山采掘和选矿,并通过控股公司正在进行锂盐湖资源的开发。公司目前的主要产品为铅精矿(含银)、锌精矿和铜精矿(含银)及粗铅。
业绩方面,西藏珠峰预计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385万元到30578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预计将增加7589万元到17781万元,同比增加59.31%到138.96%。
对业绩变化,西藏珠峰称,本期公司子公司塔中矿业有限公司的生产恢复到常规产能,销售量同比增加,因此公司整体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本期内公司持续多举措改善运营效率,生产运营成本下降。(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