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7月8日电 和仁科技及董事长兼总经理赵晨晖、董事会秘书章逸、财务负责人刘双双收警示函。
和仁科技公告截图
8日,和仁科技公告,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下称“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浙江证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和仁科技于2024年5月23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合计金额40091.44万元,超出前期董事会审议的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限额。公司未就上述事项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5年4月22日才召开董事会会议补充审议并披露。
警示函中提到,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第八条等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赵晨晖、董事会秘书章逸、财务负责人刘双双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和第五十一条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综上,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和仁科技、赵晨晖、章逸、刘双双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和仁科技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浙江证监局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公司亦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对上市公司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和信息披露质量,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的发展。本次收到警示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持续履行职责,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深交所网站截图
同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对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要求和仁科技、赵晨晖、章逸、刘双双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