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张赛男 上海报道
科创板新一轮改革启幕。
在6月18日召开的2025陆家嘴论坛上,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表示,将聚焦提升制度的包容性和适应性,以深化科创板、创业板改革为抓手,更好发挥科创板“试验田”作用,加力推出进一步深化改革的“1+6”政策措施,统筹推进投融资综合改革和投资者权益保护,加快构建更有利于支持全面创新的资本市场生态。
在六项改革措施中,第二项是要面向优质科技企业试点IPO预先审阅机制。IPO预先审阅机制针对哪些企业?如何理解该项机制?
借鉴境外“秘密递交”制度
据悉,该项制度面向优质科技型企业试点,是借鉴了境外成熟市场的“秘密递交”制度,即允许企业向证券审核机构递交IPO申请文件时,不对外公开申请行为及申请文件,在审核机构秘密审核后较短时间内完成信息披露并上市。
例如,美国这一制度最早是境外发行人可适用,2012年扩展至新兴成长企业;香港则是由仅申请第二上市或分拆上市的企业可适用,今年5月推出“科企专线”,将“保密递交”扩展至可适用于“18C章的特专科技公司”“18A章的生物科技公司”。
“秘密递交”机制受到科技型企业青睐,为科技型企业创造更为友好的上市环境和上市机遇,近年来境内企业多以“秘密递交”形式赴海外上市。
保护科技企业技术安全
实际上,自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以来,上交所已经建立了全业务环节的业务咨询沟通机制。同时,发行人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披露后可能导致其违反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或者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可以按照规定豁免披露。
但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在近年来的审核实践中,还有不少科技型企业提出,希望能够进一步完善发行上市审核机制,便利企业在正式申报前做好业务技术、上市计划等敏感信息的管理,减少发行上市阶段的“曝光”时间,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为了回应上述需求,科创板此次试点预先审阅机制,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提出的预先审阅申请,在企业正式申报IPO前,上交所将对其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按照审核要求进行把关,以提高正式申报质量和审核效率。企业申请预先审阅的过程、结果及相关文件等均不对外公开,待正式申报时再披露预先审阅阶段的问询和回复文件,减少科技型企业上市的相关顾虑。
同时,证监会及交易所也将多措并举保障审核质量和投资者知情权。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方面,发行上市审核标准不降低。无论企业是否经过预先审阅,提交发行上市申请后,上交所都将严格遵循现有规则、程序和时限要求开展审核工作。另一方面,信息披露义务不减损。
上交所还要求,如预先审阅后企业正式提交发行上市申请,不仅要依法依规履行各项信息披露义务,还要将预先审阅阶段的问询和回复一并对外披露。
值得注意的是,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建立预先审阅机制,只是将其作为IPO预沟通服务的一项内容,不代表对企业IPO的预先确认,也并非所有企业都要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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