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记者 庄灵辉 卢志坤 北京报道
相应股份已完成过户3年有余,尚纬股份(603333.SH)控股股东、实控人却因股权转让纠纷被判赔偿超1.6亿元。
日前,尚纬股份发布公告称,其近日收到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山高投”)送达的《民事判决书》。相应判决显示,因股权转让纠纷,尚纬股份控股股东、实控人李广胜需向乐山高投支付基准收益补偿款约1.62亿元以及违约金约648.63万元。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早在2021年11月,李广胜就与乐山高投签署协议,约定李广胜将其合计持有的尚纬股份约6822.79万股股份分两次转让给乐山高投,相应股份占尚纬股份当时总股本的13.2%。
“相应股权转让分别于2021年12月及2022年1月已经完成过户手续。相应诉讼涉及股东间纠纷,我们并不清楚具体纠纷原因。”对于相应诉讼,尚纬股份方面向记者表示,公司在收到股东送达的判决书后及时履行了信披义务,目前公司掌握的信息已依法依规进行了披露。
多年前已完成股份转让
李广胜与乐山高投间的股权转让事项要追溯到多年前。
2021年11月5日,李广胜与乐山高投签署两份《股份转让协议》。根据相应协议,李广胜将其合计持有的尚纬股份约6822.79万股股份协议转让给乐山高投,相应股份占当时尚纬股份总股本的13.20%,协议转让将分两次进行。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协议签署同日,李广元与李广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根据相应委托协议,李广元将其持有的尚纬股份约1.46亿股股份(占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8.17%)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李广胜代为行使。披露信息显示,李广胜与李广元为兄弟关系。
因此,在上述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前,李广胜在尚纬股份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约3.02亿股,占该公司当时总股本的58.34%,乐山高投则未持有该公司股份。
彼时,尚纬股份方面表示,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主要是全面解决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质押比例过高问题。同时,引进乐山高投成为上市公司重要股东,将发挥其自身优势,在产业、市场等方面向上市公司提供帮助与支持。
此后,2021年12月,李广胜将其所持尚纬股份约3898.74万股股份转让给乐山高投,相应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于2021年12月13日办理完毕;2022年1月,李广胜将其所持尚纬股份约2924.05万股股份转让给乐山高投,相应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于2022年1月24日办理完毕。至此,上述股份转让协议所涉股份已全部转让完毕。
相应股份转让完毕后,李广胜对尚纬股份直接持股降至14.11%,合计权益降至37.53%,乐山高投对尚纬股份持股升至10.98%。
根据协议约定,上述股份分两次转让。其中,第一次转让全部完成后,乐山高投有权向尚纬股份提名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1名董事候选人,李广胜应对此提案予以支持。第二次转让完成后且乐山高投持有股份合计超过上市公司总股份数的10%(不含本数),乐山高投有权向上市公司提名1名监事候选人,李广胜应对相关提案予以支持。
实控人被判赔超1.6亿元
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多年后,李广胜突因股权转让纠纷被乐山高投起诉,且被判赔偿超1.6亿元。
根据近日的判决结果,因股权转让纠纷,李广胜需向乐山高投支付基准收益补偿款约1.62亿元,支付违约金648.63万元及保全申请费5000元。
实际上,早在2024年4月,乐山高投就已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当时司法冻结了李广胜持有的尚纬股份约1072.13万股股份。彼时,尚纬股份方面表示,本次司法冻结后,乐山市国资仍将积极协助推进公司大股东债权转让方案,化解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质押的风险。
近日的判决结果还显示,乐山高投有权就李广胜持有的尚纬股份1500万股股份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上述判决结果所确定的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
上述判决结果为一审判决,因李广胜未在规定时限内上诉,相应判决已生效。
“公司控股股东李广胜已向公司董事会递交辞职报告,辞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尚纬股份方面表示,上述判决不影响控股股东的股东权利行使及公司的正常业务运作,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判决尚未进入执行,执行结果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数发生变化,但最终需以执行结果为准。”尚纬股份方面表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正常,上述事项未对公司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
股份转让完成多年后,相应股权转让双方为何会对簿公堂?此次诉讼中尚纬股份实控人具体违约情形有哪些?就相应问题,记者向尚纬股份方面求证,对方表示只是在收到相应判决书后及时履行了信披义务,不清楚所涉纠纷具体原因。
从相应披露信息中,记者未发现上述股份转让协议中有业绩承诺或其他补偿相关条款。不过,相关协议约定,李广胜应全力支持乐山高投提出的关于完全履行投资协议相关条款与产业投资项目落地乐山的议案,但披露信息未显示具体涉及何种条款及投资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股权转让按照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尚纬股份股票收盘价的95%确定转让价格,为7.03元/股。根据约定,两次股份转让价款分别约为2.74亿元及2.06亿元,合计约4.8亿元。
对比来看,2024年4月,乐山高投就相应股权转让纠纷提起诉前财产保全时,尚纬股份股票收盘价在4元左右,目前尚纬股份股票收盘价则在5.6元左右。
从近年来尚纬股份业绩情况来看,2021年度该公司有所亏损,近三年则为盈利状态,但盈利额有所波动。
控股股东持股频被拍卖
除上述股权转让纠纷外,今年以来尚纬股份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屡被拍卖,尚纬股份控制权因此可能发生变更。
今年1月底,尚纬股份发布公告称,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拟对公司股东李广元所持有公司6500万股股票进行司法拍卖,相应股份占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的48.78%,占公司总股本的10.46%。
今年3月份,尚纬股份先后两度发布公告称,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拟对李广胜所持有公司2600万股、3600万股股票进行司法拍卖。
此后,上述三笔股票拍卖均被福华通达化学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福华通达”)竞得。其中,李广元所持6500万股股份被福华通达以最高价约3亿元竞得,相应股份于今年4月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福华通达对尚纬股份持股比例增至15.38%。
此外,上述李广胜所持2600万股、3600万股股票也被福华通达竞得,其中2600万股股份于近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福华通达对尚纬股份持股比例增至19.56%,李广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尚纬股份的股份比例由25.09%下降至20.91%。
值得注意的是,若上述李广胜所持3600万股股票也完成交割后,李广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尚纬股份的股份约9397.2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12%;福华通达将持有尚纬股份约1.58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35%。
“如上述李广胜所持两笔司法拍卖的股份全部交割完成后,将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尚纬股份方面表示,相应拍卖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编辑:卢志坤 审核:童海华 校对:颜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