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桂林市人民政府发布漓东区域医疗中心服务设施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为完善漓东区域医疗中心周边交通基础设施,加快推进漓东区域医疗中心服务设施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工作的开展,需对规划范围内桂林市环城北二路,建干北路之间(具体以规划范围为准)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
该项目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1户,总建筑面积约为9034.08平方米,有证面积6477.88平方米。房屋被依法征收后,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自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内完成。征收补偿按照《漓东区域医疗中心服务设施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资料来源: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值班编辑:黄晓红
责任编辑:闫佳佳
值班主编:阳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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