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安庆分行等5家银行因违法行为合计被罚330万元 交通银行黄石分行被罚50万元 交通银行三明分行被罚95万元



金融虎讯 5月7日消息,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多条行政处罚信息。处罚信息显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黄山屯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祁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歙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家银行皆因违规发放贷款被罚,同时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负责人收到警告并处以罚款,所有罚款合计268万元。


具体来看,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因违规发放固定资产贷款违法违规事实,被处罚款135万元。同时,时任交通银行安庆分行集贤路支行行长唐健、时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副行长郭庆伟、时任交通银行安庆分行大客户部总经理周琳皆因对交通银行安庆分行违规发放固定资产贷款负有责任,收到警告并被罚6万元、6万元、6万元,合计被罚18万元。


同日,黄山屯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祁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歙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皆因违规发放项目贷款违法违规事实,被处罚款30万元、30万元、55万元,合计被罚115万元。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同时,5月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饶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江西广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广信农商行”)因与无融资担保资质机构合作开展业务,被罚款50万元。


时任江西广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柯桂月、时任江西广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叶淑明二人,均因对上述违法违规事实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并各处6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