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丘县旭丰物业有限公司被罚款5000元 灵丘县违停罚款 灵丘县违法违纪公示

金融界2024年5月3日消息,灵丘县旭丰物业有限公司因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被灵丘县消防救援大队罚款5000元。

根据公告内容,对2024年4月27日,灵丘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对位于山西省大同市灵丘县武灵镇巍山北路西侧的牡丹园小区建设项目进行检查时,发现灵丘县旭丰物业有限公司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6号楼2单元1层消火栓口处于损坏状态)。

灵丘县旭丰物业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构成了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灵丘县消防救援大队给予灵丘县旭丰物业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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