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资讯消息,日前,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连云港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因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对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罚款30万元处罚。
因对上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对时任该公司新坝支行大堂经理助理江敏、板浦支行大堂经理助理潘霞分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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