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截至2023年底,8378家企业建立企业年金 山东省企业年金 山东企业年金都有哪些企业

记者 赵清华 济南报道

4月26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同志等介绍2024年一季度全省就业和社保工作情况。


加快发展企业年金,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建立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更好改善退休人员基本生活,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保障需求。据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处长张晓巍介绍,截至2023年年底,山东全省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8378家,参加职工达到123.3万人,基金总额达到900亿元左右,切实发挥了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补充作用。

在完善制度体系方面,我省出台《关于加快发展企业年金的指导意见》(鲁人社字[2023]90号),提出若干创新性举措,收到较好效果。

一是加强政策供给,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积极采取措施,推动国有企业率先建立覆盖全员的企业年金。同时适当增加政策灵活度,鼓励非国有企业以多种方式建立企业年金;暂不具备条件的非国有企业,可先按一定比例覆盖部分职工,逐步实现覆盖全员,从而为非国有企业提供了新的选择和新的路径。

二是突出激励导向,优先发展人才年金。去年,我省在济南、青岛等7个市启动了人才年金试点,用人单位可优先为符合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技师以上技能类职业资格、经批准引进或认定为高素质人才等6项条件之一的人才,建立人才年金。用人单位建立人才年金,不受人员比例限制,既有利于增强凝聚力和核心竞争力,也有利于更好适应本单位的承受能力。

三是坚持集成联动,优化企业年金发展环境。坚持系统观念,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的协同协作,逐步将建立企业年金的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并作为评选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先进工会组织的参考条件。通过发挥各项政策的叠加效应,提高企业积极性、主动性,更好支持企业年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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