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有变化,涉及四个方面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 贵阳市公积金提取条件二手房

4月18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



本次提取政策调整主要优化了四个方面的内容,具体如下:

(一)取消“职工在我中心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该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前,职工本人及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只能用于偿还该套住房贷款”的限制;

(二)取消“职工及配偶符合多项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形(销户类提取除外),且在我中心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每12个月只能选择一项提取情形办理提取业务”的限制;

(三)取消“职工本人(或配偶)购买在贵阳市行政区域、贵安新区直管区之外的自住住房时,还需提供本人或配偶购房所在地的户籍或工作证明原件”的限制;

(四)全面推行公积金还贷委扣制度。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本市住房商业贷款,一律采取委扣还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