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住房公积金6月1日起恢复“商转公”业务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6月1日起恢复“商转公”业务

本文转自:人民网-河北频道


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截图。

人民网石家庄3月28日电 (记者祝龙超)近日,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回复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网民留言时表示,自2024年6月1日起,石家庄市恢复“住房公积金贷款置换商业个人贷款”业务。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3月26日下午,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及2024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的报告》《石家庄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以及有关政策调整事项。经会议研究,自2024年6月1日起,我市恢复‘住房公积金贷款置换商业个人贷款’业务。具体实施方案,市公积金中心将于近日通过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发布。”


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截图。

据了解,“商转公”是个人商业性购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简称,即已办理个人商业性购房贷款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在还款期间申请将商业性购房贷款余额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目前,公积金贷款5—30年期,年利率为3.25%,而商业贷款的年利率则比公积金贷款高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