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18日
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
就宅基地申请有关问题
向州党委书记留言求助
无房户申请宅基地建房子
我们村只有我家因为没有宅基地盖不了房子,我之前想了各种办法,去和其他人家买,但人家也不同意卖。我看到村里有好几块空地,包括顺泽超市隔壁的一大块空地和大湖西村办公楼前面的一块空地,我问了村长和支书,他们说,我们村里面的每一块空地都已经被征用了,都不能给我们盖房子,他们确实也没有办法,书记我实在是没有办法才再来给您留言。
能不能先给我划个地方让我盖房子,未来等安置地批下来了,再把划给我家的盖房子的面积从大湖西安置地面积里面扣出去。到时候,我就从我娘家和朋友手里借几万块钱,趁着我还有力气干活,给两个女儿和我自己盖一层小房子,围个院子,将来两个女儿出嫁就不用去城里租房子,她们两姐妹还钱的压力也能小点。感谢书记关心我们老百姓,我真心希望书记能和满江办事处、大湖西村商量一下,早日处理我家的难事,谢谢书记。

留言截图
2024年2月28日
大理市人民政府满江街道办事处
回复如下
您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给大理州委书记的留言收悉,我们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交办相关部门开展调查核实,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要求村组划一块宅基地解决住房困难”的问题。经大理市人民政府满江街道办事处核实,您户住房存在一定困难,因大理市宅基地管理政策调整,满江街道辖区全部被划定为中心城区,根据《大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代征安置用地及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大市政发〔2017〕17号)文件第三条第二项停止审批新增宅基地规定:“下关城区(含天井、满江)、凤仪城区、海东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一律不再审批新增宅基地。原已下达宅基地指标未实施建设的,由两区一委及所在镇人民政府负责清理收回。住房困难户另行制定解决办法。”以及《大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理市中心城区个人建房管控的意见》(大市政发〔2021〕18号)文件第一条管控范围:“本意见适用范围:下关街道、太和街道、满江街道、大理镇、凤仪镇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的范围,该范围内的国有土地和宅基地上的个人建房审批和管控按本意见执行”,第二条第一项管控要求:“管控范围内一律不再新审批宅基地。村集体的原预留代征安置用地、集体建设用地,根据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关要求进行审批建设。”满江街道辖区不再新批宅基地,您的诉求根据政策法规已不具备审批条件。
您反映的问题因政策原因暂不能解决,待村集体的安置地落实后由村组统筹解决您的住房困难问题,建议您通过申请公租房等形式予以解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宅基地,指的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2019年7月8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撤销大理市下关镇,并调整凤仪镇部分行政区域设立街道;2019年12月25日经州人民政府批复同意设立下关、太和、满江三个街道。实行街道管理后,大理市中心城区内的各行政村改设成为了社区“村改居”。街道和社区是城镇管理的基础单元,也就是说,“村改居”后的社区已经丧失了新增宅基地进行分配的条件。
截至2022年末,大理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达到72.6%。《大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理市中心城区个人建房管控的意见》要求,下关街道、太和街道、满江街道、大理镇、凤仪镇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的范围内一律不再新审批宅基地;洱海保护条例及大理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要求,洱海保护一、二级区及中心城区不再新批宅基地。在大理市内申请宅基地的机会已经越来越小了。
那么大理市的无房户籍人员,该如何解决基本住房问题呢?目前还是需要靠申请公租房来解决,大理市公租房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具有稳定职业和收入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人员和引进的人才配租。国家层面目前提出要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完善“保障+市场”的住房供应体系。随着保障性住房供应力度大加大,无房户的居住难题将得到解决。
来源:人民网留言板 滇西房网
专注服务大理州330多万生活资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