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今,个人过度负债的情况愈演愈烈。负债是信用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而相伴相生的过度负债,理论上是难以避免的。过度负债的原因很多,收入不及预期、重大疾病、意外事件等,而某些贷款机构过度贷款,是近些年新出现的原因。
以前的“月光族”,毕竟还是先挣钱、再花钱。现在动动手指,网贷就到账了,这催生了盲目消费的“负一代”“月欠族”。先消费、再还债,甚至“以卡养卡”“以贷还贷”。
有些激进的网贷机构,为了抢占市场,什么都敢干。有人喊出口号:没信用?破产了?没关系,只要你申请,我就敢放款。甚至有人把手伸向了未成年人。
大家肯定会问,难道网贷机构不怕贷款收不回来,产生损失吗?他们不怕。第一、单笔金额不大;第二、赌概率。坏账没关系,只要回报率够高;第三、债务人逾期还款了,不要紧。只要走完程序,采取限高措施后,他们就可以把不良债权对外转让了。第四、为什么有人买这个债权,还是赌概率。只要债务人平均年龄够年轻,不相信他们永不翻身。
这类机构当然坚决反对个人破产入法,因为个人破产后的余债免责,将摧毁他们这套系统。可是,这种过度贷款现象对经济发展有利吗?在这些利益保护和债务人生存权保护中,该如何平衡?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跟帖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