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原标题: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DONG MIN持有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9,4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8%;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21年8月17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DONG MIN出于资金安排需要,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9,42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68%,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180日内进行,即减持期间2021年9月8日至2022年3月6日。采用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180日内进行,即减持期间2021年8月23日至2022年2月18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近日,公司收到DONG MIN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相关法规要求,现将减持计划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2)本人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减持方式:本人减持冠盛集团股份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以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等。

减持限额: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冠盛集团A股上市前本人所持股份总额的100%(如冠盛集团A股上市后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则以相应调整后的数量为基数)。

在实施减持时,如本人仍为冠盛集团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人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告知冠盛集团,并积极配合冠盛集团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的股东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