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讯 王敏8月10日,江苏金湖欧陆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陆汽车”)新增开庭公告。案由系租赁合同纠纷,于2021年8月13日开庭。
据悉,该案案号为(2021)苏0831民初1745号,由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人民法院审理。原告为金湖县润民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和金湖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被告为江苏金湖欧陆汽车有限公司。
据企查查,江苏金湖欧陆汽车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7月4日,法定代表人为王笃勋,注册资本为1.956亿元。主要经营范围为汽车零部件、汽车车身系统、电动三轮车等。公司由金湖兰山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71.5%,金湖盛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10.33%,金湖宏易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8.26%,浙江风帆电气附件有限公司持股7.35%,东营奥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55%。欧陆汽车曾涉司法案件88起,其中63.63%为被告身份。
金湖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28日,法定代表人为涂金龙,注册资本为20亿元。主要经营范围为国有资产(包括国有土地)的收购、储备、经营、投资、管理、转让等。公司由金湖县人民政府100%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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