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乐居财经10月15日,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深圳市同晖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晖智能家居”)被限制消费,关联对象为陈文杰,案号为(2021)粤0307执14263号。
该限制消费令显示,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26日立案执行申请人刘伟申请执行同晖智能家居劳动争议一案,因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对同晖智能家居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同晖智能家居及法定代表人陈文杰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据悉,被限制的消费行为共包括九项: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等。
据乐居财经了解,同晖智能家居致力于智能家居的研发,其成立于2015年12月2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人代表为陈文杰。目前,其大股东为徐敏,持股85%。
同晖智能家居对外投资共有6家公司,包括:义乌市同晖智能家居有限公司、高州同晖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等。
(责编:吴文婷)
文章来源:乐居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