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乐居财经 孙肃博 10月12日,据深交所披露,盐湖股份全资子公司盐湖能源于2021年10月11日收到海西州公安局出具的告知函。
公告显示,盐湖能源于2013年至2014年期间,在未取得探矿证、采矿证的情况下,对青海省天峻县木里煤田聚乎更矿区七号井实施煤炭资源开采,系违法采矿行为。
据悉,盐湖能源于2012年成立,主要负责公司原金属镁一体化项目配套工程木里煤田聚乎更矿区七号井煤矿建设、运营。目前,盐湖能源已退出木里矿区,无实际生产经营业务,对上市公司后续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上市公司已将盐湖能源列入僵尸企业,盐湖能源前期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计提了相应资产减值准备。
盐湖能源拟将此次事件产生的所得及收入356,674,957.99元主动退缴至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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