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 10月10日,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达集团”)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金额27774622元,立案日期为2021年10月8日,执行法院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21)闽01执1961号。
据乐居财经了解,实达集团成立于1988年5月30日,注册资本6.22亿元,法定代表人为景百孚,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等。
目前,实达集团的大股东为北京昂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昂展科技”),持股30.04%。昂展科技由昂展投资咨询有限公司100%持股。后者大股东为景百孚,持股90%。
实达集团对外投资共有22家公司,包括: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实沃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等。
(责编:吴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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