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讯 孙肃博10月8日,阳光城(000671.SZ)发布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显示,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泉州盛利房地产提供担保的议案》。
据悉,9月15日,阳光城发布公告称,其参股子公司泉州市盛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接受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提供的2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
作为担保条件,泉州盛利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泉州盛利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阳光城对泉州盛利房地产该笔融资提供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他股东为公司提供100%反担保,泉州盛利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据乐居财经查阅,泉州市盛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0月12日,法定代表人为邱昭阳,注册资本为115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该公司由阳光城(厦门)置业有限公司持股51%,由泉州市好房子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49%;阳光城(厦门)置业有限公司由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00%;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阳光城(000671.SZ)持股100%。目前,暂无对外投资企业。
文章来源:乐居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