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讯 张林霞 9月30日,新力控股集团(02103.HK)发布公告称,由于集团近期面临因宏观经济状况而导致的不曾预期的流动资金问题,公司若干附属公司未能于相关到期日或之前就两项境内融资安排于2021年9月18日支付应付利息合共人民币约3874万元。
公司正与有关贷款人积极进行协商,以期就还款安排达成一致,而有关贷款人迄今为止并未要求加速清偿或采取任何其他强制行动。
2021年9月20日,新力控股某债权人要求公司偿还其与包括该债权人在内的各方之间的融资协议项下未偿还本金及应计利息,金额约为7542万美元,此乃由于逾期付款导致的技术理由所致。
2021年9月24日,公司获该债权人告知:该债权人已根据以该债权人为受益人的抵押安排就公司若干境外附属公司的股份委任共同及个别接管人;该等附属公司的董事已被该债权人提名委任的董事取代。
公司境内附属公司(透过上述境外附属公司持有)的业务营运并不受该债权人已采取的强制行动影响,仍受现有管理团队控制,并保留其现有汇报机制。尽管有关强制行动可能对集团的业务、前景、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于本公告日期,尚未能确定有关强制行动可能会为集团带来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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