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讯 孙肃博9月30日,据上交所披露,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将于2021年10月18日开始支付自2020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17日期间的利息。
据公告,该期债券票面利率为5.5%,每手该期债券面值为1,000元,派发利息为55元(含税)。该期债券本年度债权登记日为2021年10月15日。
据悉,该债券简称“18南港02”,代码“143844”,发行总额为12亿元,债券期限为5年期。
据乐居财经查阅,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成立于1992年4月12日,法定代表人为张培东,注册资本为896363.509771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物资供应;国内贸易;投资兴办企业、企业管理服务;项目开发;仓储服务;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成片开发;设备租赁等。
该公司由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97.3284%,由南京紫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6716%;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由
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90%,由江苏省财政厅持股10%。目前,该公司有36家对外投资企业,其中房地产业有1家,为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文章来源:乐居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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