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乐居财经讯9月29日,据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宁波永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达物业”)新增1则行政处罚。
据悉,永达物业于2021年8月28日10时30分被查,其作为鄞州区中河街道永佳苑小区的环境卫生责任人,未履行环境卫生保洁责任,导致鄞州区中河街道永佳苑小区2号垃圾投放点有数袋暴露生活垃圾,总量约0.1立方米。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永达物业限期改正,但该执法局复查时,永达物业逾期未改正。经查,永达物业于2019年8月5日因相同的违法行为被处罚过。
因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认为,永达物业的的行为已违反了《宁波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根据《宁波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800元的处罚。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鄞州综执罚决字〔2021〕第05-0203号。
据乐居财经了解,永达物业成立于1997年4月10日,注册资本500万元,法人代表为吕仁华,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服务、房屋维修、花木租赁业务等。目前,其由上海永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持股。后者大股东为精英力量国际有限公司,持股98.21%。
永达物业暂无对外投资公司。
(责编:吴文婷)
文章来源:乐居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