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讯9月28日消息,广东宏德科技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德科技物业)被广州市番禺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处罚,决定文书号:穗综番处字﹝2021﹞第0500008号。
据处罚文书,宏德科技物业作为广州市番禺区兴业大道1055号谷围新邨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未履行监督、检查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现场检查发现存在生活垃圾混投情况。经责令改正后逾期不改正,处罚金额1100元。
据查,宏德科技物业成立于1997年9月30日,注册资本4407.7万元,法人代表为张敏。目前,广州水木宏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大股东,持股49%。后者的大股东为潘勇,持股11.38%。该企业曾涉法律诉讼676起。
宏德科技物业对外投资共19家,包括:深圳宏德科技物业有限公司、安徽宏德物业有限公司等,所属行业涉及房地产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等。
(责编:严明会)
文章来源:乐居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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