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讯9月27日消息,深圳碧桂园盛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孚物业)被深圳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2021〕深自综执行罚字(S-1)第0050号。
据处罚文书,盛孚物业管理的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工业六路12号鸣溪谷小区未保持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整洁,违反《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且逾期不改正,处罚款2000元整,处罚决定日期2021年8月。
据查,盛孚物业成立于1995年,法定代表人孙川,注册资本1500万元,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2021年4月,公司名称从“深圳市盛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碧桂园盛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责编:严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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