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讯9月26日,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物业管理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物业北京物业管理分公司”)新增1则行政处罚。
该处罚事由为2021年1月,长城物业北京物业管理分公司在北京市昌平区龙域西二路西2号院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排水许可。因此,北京市水务局依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对长城物业北京物业管理分公司作出罚款1.5万元的处罚。决定文书号为京水监罚字﹝2021﹞第192号,处罚日期为2021年9月14日。
据乐居财经了解,长城物业成立于1993年4月1日,注册资本8721万元,法人代表为陈耀忠,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及其业务咨询、园林绿化服务、环境保洁服务等。
目前,长城物业的大股东为深圳市熙城睿家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2.14%。后者大股东为马兴文,持股40%。
长城物业曾涉及法律诉讼485起,司法案件828起。裁判文书统计分析显示,其所涉及的民事案件中,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最多,为369起。
(责编:吴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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