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讯 9月15日消息,北京金宇宏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宇宏物业”)因垃圾桶站未分类收集、贮存生活垃圾遭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龙潭街道办事处行政处罚。处罚金9千元。决定文书号为京东龙潭街道罚字﹝2021﹞180109号。
企查查显示,金宇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魏东。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家务服务、家居装饰等。北京永德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持该公司股份70%,北京金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该公司股份30%。目前,该公司暂无对外投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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