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讯 严明会 9月14日,四川信托有限公司新增开庭公告,原告为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为四川信托有限公司,案由为侵权责任纠纷,案号(2021)川01民初4617号,将于2021年10月12日在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四川信托成立于2010年4月16日,注册资本35亿元,法定代表人黄晓峰,经营范围包括: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等。官网显示,该公司管理信托资产规模逾3000亿元。
该公司大股东为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2.0388%。其余股东分别为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濠吉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汇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四川省公司,持股比例分别分30.2534%、22.1605%、5.0422%、3.8436%、3.5691%、1.3924%、1.1715%、0.4194%、0.1091%。对外投资企业有68家,房地产业有14家。
据企查查,四川信托涉司法案件719起,有被执行人记录4条,被执行总金额6658.37万元;有裁判文书记录654条,案件总金额为70210.58万元,其中作为被告的文书占比26.16%,涉案案由为保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的案件最多。此外,该企业有行政处罚记录1条,罚款总金额为3490万元。
原告方浙江德清农商银行成立于2008年8月21日,注册资本约10.48亿元,法定代表人陈春仿。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等。公司由郑毓、魏律明等3073名自然人持股53.8968%,华盛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168名法人股东持股46.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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