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讯 8月30日,企查查显示,辽宁金兴汽车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兴汽车内饰”)新增开庭公告,案由系买卖合同纠纷。开庭时间为2021年8月30日。
据悉,该案案号为(2021)沪0115民初73087号,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原告为上海鹏迪实业有限公司,被告为金兴汽车内饰、辽宁金兴汽车内饰有限公司景德镇分公司。
上海鹏迪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3月17日,注册资本为58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王茂迪,经营范围包含建筑涂料、建筑保温材料、汽车零部件销售等。该公司由王茂迪100%控股。
金兴汽车内饰成立于1998年8月28日,注册资本为3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黄金堂,经营范围包含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批发等。该公司由浙江东顺汽车饰件有限公司持股99%,黄金堂持股1%。该公司共涉及司法案件166起,78.92%的案件身份为被告,15.06%的案件身为为原告。
另悉,辽宁金兴汽车内饰有限公司景德镇分公司成立于2011年10月14日,负责人为桂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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