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讯 8月27日,中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大股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遭合肥市肥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为﹝肥西﹞市监处罚﹝2021﹞317号。
据悉,中大股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即“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被罚款2万元。
据企查查,中大股份曾涉司法案件超500起,历史被执行人87次,历史被执行总金额3853.58万元。该企业有裁判文书记录388条,案件总金额为26826.98万元,企业作为被告的文书占比78.66%,涉案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最多。
据乐居财经查阅,中大股份成立于2001年10月,注册资本为35493万元,该公司由彭国禄、彭金禄等10位自然人股东共同持股,其中彭国禄持股62.53%。
据官网,中大股份始创于1990年,注册地为江西上饶,现有注册资本3.5亿元,公司南昌、广州双总部运行,下辖分公司35家。该公司是一家集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农林生态、矿产开采加工的多元化综合性企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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