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讯 王敏 8月24日,武汉康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顺集团”)新增开庭公告,案由系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于8月31日开庭。
据悉,该案案号为(2021)鄂01民初332号,原告为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支行,被告为武汉盘龙汽车城联合投资悠闲、武汉永泰合经贸有限公司、武汉康顺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康顺汽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
据企查查,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支行成立于2009年9月3日,法定代表人为吴涛。公司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等。实际控制人为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最终受益股份为24.69%。
武汉康顺集团有限公司于1993年9月3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肖国斌,注册资本为5.2亿元。公司经营范围为汽车及汽车配件销售、车辆维修、汽车租赁、房地产开发及销售等。肖国斌为公司大股东,持股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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