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讯 王敏 8月23日,安徽猎豹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猎豹汽车”)被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21)皖1102执3489号,执行标的1.22万元,于8月21日立案。
据悉,安徽猎豹汽车曾涉司法案件158起,其中86.71%为被告身份。该企业有被执行人记录4条,被执行总金额1123.05万元。
据乐居财经了解,安徽猎豹汽车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8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诸菁菁,注册资本为6亿元。公司经营范围为汽车及其零配件制造、销售及相关进出口业务、设备出口业务等。公司由滁州宝能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持股70%,滁州市城投鑫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8.8%,湖南猎豹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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