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讯 靳文雨8月23日,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马汽车”)新增开庭公告,案由系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
据悉,该案案号为(2020)川01民初2083号,原告为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威马中德汽车科技成都有限公司、威马智慧出行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被告为成都高原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开庭时间为2021年9月6日。
威马汽车成立于2012年5月22日,注册资本为60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SHEN HUI,经营范围包含新能源智能汽车的技术设计和研发、销售及售后服务等。该公司由苏州威马智慧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威马中德汽车科技成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6月21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周晨,经营范围包含汽车的技术设计和研究服务、汽车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该公司由威马汽车100%控股。
威马智慧出行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1日,注册资本为12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SHEN HUI,经营范围包含新能源智能汽车的技术设计和研发、技术转让等。该公司的大股东为杜立刚,持股32.7%。
成都高原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0月8日,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安聪慧,经营范围包含汽车整车制造、汽车改装车的研发等。该公司由吉利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和城堡汽车国家有限公司各持股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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