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讯 邓如菲 8月19日,湖南猎豹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猎豹汽车”)新增一个开庭公告,案号为(2021)黔0112民初3904号。
该案原告为贵州振华群英电器有限公司(国营第八九一厂)(以下简称“振华群英电器”),被告为猎豹汽车,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开庭时间为2021年8月19日,由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第十三法庭审理。
据悉,振华群英电器成立于1996年4月24日,法定代表人为杨立明,注册资本为1.43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电子元器件、模块集成电路、控制组件和智能控制系统及相关电子产品开发等。该公司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自成立以来涉及司法案件22起,其中4.55%为被告,63.64%为原告,59.09%的案件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
猎豹汽车成立于2013年8月29日,注册资本为20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刘康林,经营范围包含汽车整车制造、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等。该公司由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间接持股39%,曾涉司法案件543起,其中87.66%为被告,5.52%为原告,30.76%的案件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
文章来源:乐居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