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讯 王敏 8月19日,铠龙东方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铠龙东方汽车”)新增三则终本案件,执行标的共1429.02万元,金额全部未履行,终本日期为8月17日。
据悉,其中一则案号为(2021)苏0206执708号,执行标的约为25万元,未履行金额25万元;一则案号为(2021)苏0206执703号,执行标的约为33.3万元,未履行金额为33.3万元;一则案号为(2021)苏0206执701号,执行标的约为1370.7万元,未履行金额1370.7万元。
据企查查,铠龙东方汽车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26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韩建武,注册资本为5亿元。公司经营范围为汽车的销售、售后服务、研发、咨询服务等。公司由无锡恩博威汽车科技有限公司100%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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